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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公布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水利局 录入:Gov184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我局将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全面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是全面开展排查,严抓整改落实。我局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聚焦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抓住四个方面(项目决策、招标投标、施工监管、资金使用管理),不定期对局属项目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我局项目建设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和崇阳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联合对在建水利项目崇阳县木三李水库工程、崇阳县香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陆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三期)崇阳段等5个在建项目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目前已发现陆水流域系统治理工程(三期)肖岭段部分脚槽混凝土含泥量过高,不符合质量要求以及铜钟村曾家岭周边260余居民因管网老化,漏损严重,水压不够,不能正常供水等7条问题。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对照各清单,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对清单内容逐一整改。截至目前,排查发现的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是规范操作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围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职责权限,规范操作流程,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构建出群腐防控的长效机制。坚持边排查、边规范,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制定印发了《中型水库维修养护管理制度》《雨水情观测制度》《中型水库工程巡视检查制度》《水利工作人员“十不准”》《崇阳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项制度,修订《水利局财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规定》《崇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版)》《崇阳县饮水安全农村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崇阳县水利局局属水厂管理办法》4项制度,同时废止了《崇阳县饮水安全农村供水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崇水文﹝20237号)、《崇阳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崇水文﹝202223号)2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