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阳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7-01 来源:水利局 录入:Gov18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1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开展了巡察。2024年5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以水利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党组书记亲自抓总体部署,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推进,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体现出高度重视和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学习引领。建立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将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和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开展案例分析讨论等活动。通过持续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为水利工作的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在整改过程中,注重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如修订了《水利局财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财务审批流程、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等;制定了《水利工作人员“十不准”》,加强了对水利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
二、整改情况及成效
1.关于“学习内容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
(1)组织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及南水北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要讲话精神;(2)建立"第一议题"学习机制,2024年召开20次专题学习会,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系列论述;(3)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强化思想武装,树牢正确治水理念。
2.关于“学习贯彻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崇阳县水利局落实全省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细化8项牵头任务责任清单;(2)召开专题研讨会议,组织集中学习《崇阳县推进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3)通报问题并规范收发文管理,建立常态化学习督导机制。
3.关于“资料归档管理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1)补齐8家中标单位招投标手续,完善中标通知书签字盖章;(2)全面排查2020年以来的政府投资项目资料,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3)制定《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备案审核制度的通知》,健全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方式。
4.关于“招投标监管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处分决定,开展"以案说纪"专题研讨;(2)举办6期法律法规培训班,参训人员覆盖率达100%;(3)修订《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责任体系。
5.关于“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追缴9家单位欠费7.12万元,对免征单位出具书面说明;(2)排查发现三特文旅开发有限公司欠费2万元并完成追缴。
6.关于“发挥牵头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1)集中学习《崇阳县推进全省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工作实施方案》;(2)梳理8项牵头任务清单,制定先行区建设任务分解表;(3)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压紧压实责任,加快项目建设。
7.关于“落实河流治理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东堡港河道整修工作专班,深入现场排查水毁堰情况,在汛期平稳后,完成18公里河道清淤、8.7公里险工险段护砌等修复工作。
8.关于“水库管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即修复破损围栏;崇阳神口引水渠工程投运,每年为石壁水库增水500万方,水质改善;香山水库设封闭挡墙;水库周边增设警示牌;管理人员加密巡查并持续整治环境;(2)全面排查全县水库,发现类似问题立即整改。共发现问题8个,均已完成整改;(3)推进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制定管理制度,理顺机制,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4)组织水库管理人员专题学习相关法规;分管负责人与水库负责人开展警示谈话,及时告诫苗头性问题,做实日常监督。
9.关于“‘清四乱’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清理四桥桥头建筑渣土,保障河道行洪安全;(2)开展河库“清四乱”行动,整改"四乱"问题57个,清运河道垃圾42吨;(3)建成崇阳县陆水河河道整治监控系统,安装红外摄像头38个,实现重点河段全天候监控。
10.关于“县水利局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力推进农业、工业节水,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等工作要求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崇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县级领导小组;(2)完成32家公共机构、18家工业企业、8个居民小区节水载体创建;(3)对18家用水量较大的企业进行了摸排,并指导2家企业完成雨水回收改造。
11.关于“对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成6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率达100%;(2)责任股室巡查2024年立项项目9次,发现1个未批先建,下发督办函后其水保方案已编审完成。
12.关于“县水利局对山洪沟治理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成立山洪沟治理专班,完成6条国债项目可研初设审批;(2)新增2条重点山洪沟治理项目,可研和初设均获得市发改委批复。
13.关于“专题研究部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自查自纠,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2)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推进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3)召开了党纪学习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典型案例。
14.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2)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业务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之间开展了廉政谈话;(3)制定印发《县水利局廉政谈话制度》,健全廉政谈话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15.关于“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33条廉政风险防控目录,规范权力运行机制;(2)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增强了干部职工遵纪遵规意识。
16.关于“移民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29个项目中完成项目变更3个,剩余26个项目已全部拨付完成。
17.关于“补助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1)成立财务整改工作专班,压实整改责任,加快资金拨付;(2)制定印发《水利局财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制度,加强管理。
18.关于“重大工程项目虚增合同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1)整理相关项目资料,理清新增工程费用68.08万;(2)县水利局党组对巡察反馈财务问题相关同志党内警告,要求严格审核防再发;(3)制定印发《水利局财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制度,加强管理。
19.关于“报账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补齐佐证材料,完善相关财务凭证资料;(2)县水利局党组对巡察反馈财务问题相关同志党内警告,要求严格审核防再发;(3)制定印发《水利局财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制度,加强管理。
20.关于“工会费用未在专账中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工会经费开支设立专账,实行专人管理;(2)组织局财务人员集中学习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2)县水利局党组对巡察反馈财务问题相关同志党内警告,要求严格审核防再发;(3)制定印发《水利局财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制度,加强管理。
21.关于“开展支部活动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在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支部活动不扎实问题,会前党组书记与分管党建一级主任科员提醒谈话,强化党员对主题党日重要性的认识;(2)通过学习深入掌握主题党日要求,规范开展;(3)制定印发规范党组织生活通知,提供制度保障,杜绝类似问题,推动主题党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2.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1)立行立改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批评,增强党员纪律规矩意识,提升严肃性权威性;(2)全面整改阶段深入学习文件,深化对党的理论政策理解,提升政治素养,深化组织生活会认识,奠定思想基础。
23.关于“党建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党支部补齐党建缺失资料,局党组书记与分管党建一级主任科员提醒谈话,提升党员对主题党日重要性认识;(2)深入掌握主题党日要求,规范开展,2024年已规范开展11期;(3)制定印发通知,提供制度保障,杜绝类似问题,推动主题党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2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1)在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通报决策执行不严问题,核查3笔资金及石城水厂招标无违规;(2)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落实集体表决及末位表态;制定印发《县水利局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水利资金使用。
25.关于“混岗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等方面的学习研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及机构编制批文,做到了定岗、定编、定责,一室四股原借用人员已全部清理到位;(2)及时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清查,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清理借用二级事业单位职工17人;(3)根据岗位需求,2024年招录公务员1名。 26.关于“二级单位机构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党组会研讨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空缺及编制问题,与组织部沟通后已落实到位;(2)按需招聘5人(已招4名,1人放弃),4人按专业特长安排岗位培养;(3)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开展防汛抗旱、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规划及项目申报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主题教育契机,保持力度、严守标准,持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将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一是坚定目标导向。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与行动高度契合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聚焦水利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定期组织“回头看”,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杜绝问题反弹;对于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精准落实整改。以“钉钉子”的坚韧精神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针对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攻坚力度。建立精细化的整改台账,实施严格的销号管理,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问题不解决绝不松劲、整改不到位绝不罢休,真正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工作成效的“成绩单”。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全面梳理和完善水利项目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等制度体系,填补制度漏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加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实现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管理具体事务、约束人员行为。同时,将巡察整改与水利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水利事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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