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崇阳县木三李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水利局 录入:Gov18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崇阳县水利局委托武汉山水林草湖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湖北省崇阳县木三李水库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省崇阳县木三李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崇阳县天城镇河田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木三李水库工程建设任务为供水和灌溉。主要包括两部分:枢纽工程、灌区输水工程,其中枢纽工程主要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以及引水兼放空建筑物,灌区输水工程主要包括灌溉输水管道工程及相应附属设施。水库是一座Ⅳ等小(1)型水库,正常蓄水位86.00m,死水位71.00m,最大坝高45m,总库容821万m3,兴利库容503万m3,死库容77.8万m3,为年调节水库。输水管线全长9.22km,灌溉与供水合并共用一根主输水管,主输水管首设计引水流量为1.54m3/s,其中灌溉水管首设计引水流量为0.31m3/s,设计灌溉面积0.405万亩,供水管首设计引水流量为1.23m3/s。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崇阳县水利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崇阳大道171号
联系人:庞工
联系方式:15271255348
邮箱:1048119094@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武汉山水林草湖生态修复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7343202319
邮箱:1510872925@qq.com
四、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链接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zzVph3UR9TUmipSkOhihg 提取码:dpxl
公众参与调查表格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区域内的公众(或团体)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提出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我单位回访。
3.我单位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