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人员原执法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来源:水利局 录入:Gov184
因我局相关工作人员职务变更,根据《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湖北省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声明以下证件作废: 汪正球,身份证号码:4223251974****0011,执法证编号:17110618004,执法领域:水利领域
刘运佳,身份证号码:4223251981****0054,执法证编号:17110618011,执法领域:水利领域
汪柏青,身份证号码:4223251976****0034,执法证编号:17110618009,执法领域:水利领域
丹 鑫,身份证号码:4223251980****001X,执法证编号:17110618006,执法领域:水利领域
吴超祥,身份证号码:4223251980****6713,执法证编号:17110618010,执法领域:水利领域
黎雄军,身份证号码:4223251977****0530,执法证编号:17110618016,执法领域:水利领域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作废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
崇阳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