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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2024年河库长制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9-13 来源:水利局 录入:Gov184

崇阳县2024年河库长制工作要点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压紧压实河库长制责任

1.组织召开河库长制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组织召开河库长制联系部门联络员会议,强化联系部门工作意识,提高联系部门履职能力和水平。

2.加强跨界河库联防联控,督导乡镇之间协同联动解决跨界河库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河库长+警长”“河库长+检察长”“河库长+法院院长”等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

3.持续压实河库长责任,贯彻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推动构建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河库管理保护体系。落实湖北省河湖长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河库长及联系部门巡查,定期发布河库长和联系部门巡查通报,提高巡查质量。

4.持续完善河库长制考核,强化日常监督考核,衔接市委、县委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工作,抓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年度考核。

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抓紧抓实幸福河湖建设

5.深入实施《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咸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崇阳县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做好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建设。持续开展复苏母亲河行动,加强河库生态流量泄放监管。

6.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主题行动,报请县总河库长签发总河库长令。持续加强河库治理管护,深入推进小微水体治理管护,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

7.持续推进“一河(库)一策”贯彻落实,继续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建立健全河湖健康档案。

8.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组织县市区参加评选首批湖北幸福河湖。积极组织申报新一轮全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项目。

三、整治河库突出问题,推进河库生态健康发展

9.加快推进中央巡视反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以及被省部级督办、社会关注的违法违规涉水问题整改。

10.推进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高水平保护三年行动等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入河库排污口溯源整治,开展城镇污水集中收集能效提升行动,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深入推进城市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11.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和水产健康养殖,坚定不移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完善重点河库禁捕政策措施,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12.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加快完成水普外河湖名录复核,推进河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巩固河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规范有序推进河库自然资源和水利工程确权登记。组织开展河库本底数据上图、遥感图斑核查等工作。

13.持续开展河库清漂行动,做好河库管理范围内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协助开展暑期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河库保护良好氛围

14.持续开展河库长制“六进”活动,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加强河库长制交流、学习与培训,提升各级河库长、联系部门的履职能力。

15.组织开展幸福河湖、最美家乡河等评选,组织开展优秀河库长、民间河库长、河库志愿者、河库保护卫士等评选活动,总结一批县乡级河库长制工作先进经验,完善河库长制创新举措推广学习的工作机制。

16.规范民间河库长选聘,积极探索建立企业河库长等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多样的河库志愿者行动,打造富有特色的河库志愿者活动品牌,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河库管护。